2009年5月31日 星期日

廁紙論產權

由某電視節目發現一段舊新聞,說的是買十送二的廁紙,長度較以往短,十二卷的長度大約與以往十卷相同,「加送」無非花招。看到這段新聞,不期然想起巴塞爾(Yoram Brazel)的《產權的經濟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property rights)。

物品的產權,並不如大部分人所想般非有即無(all or nothing),反而通常是不完全的。礙於交易費用,買賣雙方一般難以指明交易中商品的每項特徵(即如大小、輕重、優劣等),而未能指明的特徵便會成為買賣雙方逐租的公共產(common property)。這一點,可謂與張五常教授的委託定價(pricing by proxy)為一幣兩面。

一卷廁紙並無指明長度,於是生產商便想出加件數減長度的技倆。不過這個情況不是賣方特權。在超市和街市,消費者會對貨品千挑萬選,找出較大的生果、較新鮮疏菜,以及包裝較好的產品;在戲院,觀眾也會先選較好的位置。

既然買賣雙方當初放棄如此做法,是由於指明每項特徵的交易費用大於得益,立法強制指明交易中某項細節、商品的某項特徵,固然可以解決「偷雞」問題,卻不一定有效率,買賣雙方也未必得益。廁紙長短如是、營養標籤如是。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單車經濟學

家在鄉郊,居民普遍以單車代步,單車泊街的情況也甚為常見。親友閒談說起,近月很多車主都發現泊在街邊的單車,莫名其妙的給別人加多了一把鎖。最初以為是鎖車勒索,但卻無留下要求及任何聯絡方法。事實上,單車價值有限,勒索風險卻大,鎖車勒索的機會很低。

深覺是有趣現象,但從零拆解的難度很高,猶幸朋友的一段經歷幫助解迷。朋友的經歷大致是,某日車鎖失靈,情急之下於是打算強行剪鎖,卻正好遇著警察。警察自然懷疑朋友偷車,要不是朋友有正當職業的證明,恐怕未拖到最後事情圓滿解決之前,已給帶回警局。

假如同一件事情,發生在私家車或是大閘門前,除了添一點麻煩外,問題不會太大。為甚麼發生在單車上,會使車主成賊﹖原因當然是私家車或住宅的產權都有明確記錄,鎖車鎖閘等行為只能用來追收罰款欠債,不能影響產權。單車呢﹖一般單車買賣單據的記錄資料有限,一部單車的產權往往只能來自持有實物。於是單車鎖除了擁有汽車防盜的防盜功能之外,還有產權證明的作用(這裡引述出一個有趣的推論,就是在警察能夠有效防止失竊的地方,汽車防盜會消失,但單車鎖不會)。

返回最初的「加鎖」問題。朋友車鎖失靈,失去單車的產權證明,引來警察的懷疑。相反,為別人的單車「加鎖」,便能混淆一部單車的產權。當然,「加鎖」的「君子」是不會到法院爭產的,一來代價高昂,二來物主總有蛛絲馬跡可以證明其身份。只是到月黑風高之夜,「君子」即使偷車時遇著警察,在巡邏警察訊息有限的情況下,所加之鎖便足夠作為掩飾。

其實「加鎖」事件,簡而言之就是訊息費用的存在引致產權不完全。市場「失效」,不少評論人恐怕會要政府設立單車登記冊,強制單車車主進行登記(為彌補產權不完全,車主卻可能付出更大的代價進行登記)。我的想法是,車主應該進行「反加鎖」,自行為單車加上兩把鎖,一來混淆偷車君子的訊息(已給盯上的目標,同行多不落手以免麻煩),一來以維護產權代價的高低以求證實產權所有。當然,偷車君子也會不示弱,這個「加鎖」遊戲的均衡也許會直至鎖的價值相等於單車的價值。蕭滿章兄的想法是,情況嚴重,成本又夠低,單車生產商應該會增加物主的產權證明(如隱蔽處加上號碼)。

後事發展如何,無人能知,但從檸檬到二手車市場,市場的確自行找到了解決訊息不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