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鼓勵浪費時間的「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

庫房水浸,政府除了將部份盈餘還富於民外,同時亦大展拳腳,搞起各種各樣的支援、資助計劃來,其中一項就是扶貧政策中的「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跨區交津)。根據扶貧委員會早前的建議,跨區交津將為居於元朗、屯門、離島及北區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求職津貼及為期六個月的跨區工作津貼,目的是鼓勵這些人士跨區就業。不知道該會的委員是不是從來沒有試過求職,否則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他們會認為如此短期的交通津貼可以改變一個人對就業地區的決定(不過,不排除這個計劃能鼓勵偏遠地區的低收入人士在進出市區時「順道」求職)。

居住於元朗、屯門等地方的,不見得全是低收入人士。同樣地,低收入人士亦不見得一定居於偏遠地區。擁有同樣入息水平的人,或希望享有較低廉的租金而居住於需要付出較長交通時間及較高交通費用的偏遠地區;或希望多一點休息時間而居住於需要承受較昂貴租金的市區。簡單來說,居住地區的選擇,不過是個人對時間和金錢的衡量而已。同是低收入人士,付出較高交通費用的「偏遠人士」可以獲得津貼,而承受昂貴租金的「市區人士」則不獲分文,這無疑是懲罰較為珍惜時間的市區低收入人士。

跨區交津固然極不公平,但政府給計劃開了個頭,又不難估計不同的「關注」團體會要求將計劃伸延。居住地區的選擇既然是往返市區所需交通時間、費用與居於市區所需租金之間的衡量,要是跨區交津成為了長期措施,居於偏遠地區的代價因交通津貼而下降,這豈不是變相鼓勵低收入人士遷居至偏遠地區﹖把市民的稅款用作利誘低收入人士「移民實邊」,浪費的不單是市民的金錢,更加是低收入人士的時間﹗除了公共交通的經營者外,整個計劃的最大得益者應該就是這些偏遠地區的業主,有「可獲政府交通津貼」作為招徠,相信又不難令租金水漲船高。

扶貧政策,應以公平為本,對市場造成最小干擾為佳。內容愈精細、限制愈多的政策,對市場造成干擾的機會愈大。今日為鼓勵偏遠地區低收入人士跨區工作而推行「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明日為鼓勵不吃蔬果的低收入人士改善健康而推行「膳食費支援試驗計劃」,以公帑扭曲個人選擇,相信大部分低收入都不會得益。相比之下,鼓勵低入息人士就業不是較鼓勵低入息人士「跨區」就業更為可取、以入息水平作為決定受助對象又不是較以地區(就是界定偏遠地區已經不易)劃分更為公平、客觀嗎﹖

3月27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黄老师,您好!

此文也转载了,谢谢!

http://www.jjxr.org/post/245.html

but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