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較早前公布,在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諮委會)一致支持下,把全港公屋的公共地方列為禁煙區。不過,最近卻有報導指出,房屋署在會議紀錄中刻意刪除了部分諮委會反對禁煙安排的意見,揑造「零反對」的情況。
在「大政府」的環境下,政府在大至住屋、小至文娛康樂活動中都擔當著服務提供者的角色。這些政府機構目標高尚,房屋署以關懷為本、顧客為本;康文署要齊心合力為社群,但事實上她們卻往往與服務對象的需求脫節。作為全港最大「住宅出租機構」的房屋署,固然漠視部分「租客」的意見而推行全面性禁煙;作為「康樂及體育設施」提供者的康文署,轄下的健身室、壁球場一樣空置率奇高,其考慮「顧客」需求的程度可想而知。
其實房屋署的「零反對」、康文署的「無人」健身室與壁球場,都只不過是制度下的必然產物。我們需要知道,以客為尊的概念並不是為顧客的利益而提出,而是服務提供者達到自身利益、尋求盈利的手段。「全為了你」的口號是騙人的,但顧客因為經營者的唯利是圖而得到良好服務,又確實是兩全其美、各取所需。相反,政府機構既然不是以盈利為目標,又何需要面對市場、考慮「顧客」意見﹖當然,在唯利是圖的市場經濟下會出現一些如油魚扮鱈魚、「無C利賓納」(新西蘭的利賓納被驗出不含維他命C)等情況,但事後經營者都需要為其不當行為付出沉重代價,莫論真心假意,也要給公眾一個道歉。假若由政府營運超市,出現油魚扮鱈魚的機會很小,但根本沒有鱈魚出售的機會很大。對不當行為的回應﹖房屋署被揭發造假後表示,只有小部分諮委會反對全面禁煙,更加強調不少市民反映屋邨應全面禁煙,措施是有民意支持的。
政府直接提供服務的理由,無非是以低廉價錢幫助有需要人士(如公屋)或鼓勵特定活動(如教育)。其實要達到同樣目的,卻絕非別無他法。既然政府機構缺乏回應服務對象的誘因,我們可不把成立這些機構、提供這些服務的資金,以「學劵」、「租金劵」等形式直接給予受助人士,讓他們選取自己喜歡的服務提供者﹖這種方法既能達成政策目的,又能令受助人士得到應有的服務水平,一石二鳥,又何必拘泥市場經營會否因此而賺取利潤﹖
4月2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