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報告中,委員會認為「受歡迎的節目形式與題材,由於風險低而回報高,住住主導了市場」,所以「商業廣播傾向於製作大眾化的節目,以爭取收視/收聽率」,忽略了小眾興趣,不得不以公共廣播彌補其不足。有趣的是,在報告中的另一部分卻提到數碼化及多媒體科技的發展會使「頻道過多、內容過盛」(第70段),內容過盛而未能兼顧小眾興趣,委員心中的小眾興趣的確高深莫測。
市場經濟中的經營者唯利是圖,從來不理會什麼是大眾小眾,有經營者提供大眾化的產品和服務,亦有經營者努力發掘小眾市場(當然不是因為他們有著滿足小眾需求這樣崇高的理想,一切不過是為了追逐盈利)。商業廣播以有限的製作費用和廣播時間,當然是傾向提供最多人喜歡的大眾化節目,從而利用廣大的觀眾/聽眾群去爭取廣告收入。不過話說回頭,小眾只要願意為自己的興趣付出金錢,商業廣播卻又來者不拒。商業廣播服務的小眾可以小到什麼程度﹖這些在報章出現過的示愛宣言、生日祝賀,受眾莫過於兩人而已(若閣下以解讀這些宣言為興趣,筆者計算有所遺漏,謹此致歉)。
商業廣播的確不會無條件地滿足所有小眾的興趣,但公共廣播又真的可以彌補這個不足嗎﹖雖然公共廣播由政府提供資金、不以盈利為目標,但她仍然逃不過有限資源的局限。小眾可以小至一人,但每個人的興趣卻可以數以百計,公共廣播以其有限資源,又如何能滿足所有的小眾興趣﹖因此,公共廣播跟商業廣播一樣,無可避免地需要對製作、播放什麼類型的節目作出選擇。問題是公共廣播既不以爭取收視/收聽率為目標,當然不會以節目受眾的多寡決定播放什麼節目,要解決僧多粥少的問題,最後又必然要搞出像「電影發展基金」這樣的「良好品味」準則來。公共廣播最終能滿足的,只不過是公共廣播機構當權者這群「小眾」的興趣而已。
小眾基本上無處不在,按照委員會的意思,我們亦應該設立公共餐廳、公共超市等機構。遺憾的是,在有限資源的局限下,即使我們把所有服務都公共化,仍然不能滿足小眾的所有要求。相反,資源運用在失去清晰的目標指導下,我們得到的只會是資源不能達到有效使用的惡果(大家還記得應用科技研究院的十八萬風水「科研」費吧)。
在一個理想的國度中,我們希望每個人的慾望都可以得到滿足,每個人都可以在傳媒中找到只有自己才喜歡的資訊、在超市中找到只有自己才喜歡的貨品。無奈現實世界中的資源有限,我們必須在有限資源的局限中,找到讓社會得到最大利益的方法。委員眼中,商業廣播忽略小眾興趣這個不足,只不過是市場有效利用有限資源的方法。我們又是為了什麼原因,把納稅人的血汗錢、貧苦老弱的救助金,拿去成立一個專責提供不受歡迎、風險高而回報低的節目的公共廣播機構﹖
5月4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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