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四月一日中央電視台報導內地遊客跟隨旅行團來港購物被騙,國家旅遊局早前公布了八項措施規範旅遊市場,其中包括全力打擊收取零團費的旅行社(簡稱零團費)。不少意見認為零團費令旅行社失去團費收入,不得不與商號合謀「劏客」維生,故此零團費是「劏客」的元凶,而取締零團費看似是一個解決「劏客」簡單直接的方法。取締零團費將會是政府干預的開始,因為如果只是禁止零團費,市場一樣會出現「一蚊團」,禁止「一蚊團」之後又會出現「兩蚊團」。由此可見,根據取締零團費支持者的邏輯,政府最後必須為旅行社制定一個「最低團費」,於是取締零團費的一個必然結果就是價格管制(干預引致更多干預也)。
管制價格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很久以前,香港政府為保障租客而實施了租金管制,張五常教授對此作過實證研究,發現業主會以各式各樣的鞋金、鑰匙費、傢俱費等等代替了被管制的租金。同樣道理,政府當然可以制定「最低團費」,但旅行社又可否提供相等價值的購物現金劵、折扣回贈﹖如此一來,零團費依舊,徒增雙方交易費用而已。
零團費真的是旅行社合謀「劏客」的主因嗎﹖現時市場一樣有收取「合理」團費的優質誠信旅行團,真的是市場競爭激烈迫使旅行社收取零團費嗎﹖反過來說,很多市場的競爭性都非常大,但大量經營者收取零費用後有組織地欺騙顧客的情況卻並不常見。其實所有經濟活動皆受收益和成本為所影響,「劏客」亦然。「劏客」的收益視乎成功欺騙遊客的利益與機會,而成功機會則視乎遊客的訊息。另一方面,「劏客」的成本則與政府執法的鬆緊、懲罰的嚴厲程度有關。至於這個「零團費」,只不過是請君入甕的魚餌,與這些種金、投資騙局的「保證高回報」無異(當然,這些「保證高回報」最後會泡湯,「零團費」卻是真的,但在購物時雙倍奉還)。因此,不是零團費迫使旅行社與不良商號狼狽為奸,而是內地遊客對香港購物陷阱的訊息不足、香港政府對不良商戶的懲治不嚴令到欺騙遊客「大有可為」,使以零團費為招徠的騙局充斥市場。既然明白了因果關係,我們便應該知道取締零團費或制定「最低團費」只不過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騙子的魚餌繁多,更可能是既不治標亦不治本),試問我們會為了禁止投資騙局而把所有投資產品制定一個「最高回報」嗎﹖
即使政府真的能找出一個「合理」的團費,規管旅行社收費不能根治不良商號與旅行社合謀「劏客」的情況,卻把一些本來有著成本優勢、利用價格作競爭策略的正當旅行社一網打盡(「劏客」旅行社收低於成本的團費,並不代表收低於成本團費的旅行社都全是「劏客」)。更何況旅遊市場中行程千變萬化、產品價格波動性大,官僚機構根本無從掌握所有市場資訊來制定一個「合理」團費。在這樣的情況下,武斷地把所有收取低於成本團費的旅行社都定性為「毒瘤」來加以禁止,實在不公平。打擊「劏客」,唯有增加「被劏者」的訊息、加重「劏客」的刑罰和執法力度一途。政府每天在電視提醒市民要提防祈福黨、借電話黨等騙徒,難道就沒有勇氣、沒有辦法令內地遊客明白香港有不法商人這個事實嗎﹖
修改版5月1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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