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為報章寫的兩篇文章都關於iPhone,原因不只在於iPhone的「捆綁銷售」是否削弱競爭需要釐清,更由於iPhone的「捆綁銷售」可能與價格安排有關,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案例。報章撰文有其限制,對於經濟分析有時只能輕輕帶過,因此希望在此說得明白。
說iPhone前,先說一件在三十年代關於國際商業機器(IBM)的反壟斷案,詳細可看張五常教授的《經濟解釋》卷二第八章第二節。舊時的電腦,不如現在方便,運算時需要使用一種紙卡(punch card),運算多則紙卡用量也多。IBM要求其電腦用戶必須使用其供應的紙卡,因而引起IBM把電腦的壟斷地位伸延至紙卡的指控。
事實卻是,在未有計量器(meter,現時常用於商業影印機)的年代,紙卡變相成為量度電腦用量的工量,而IBM的做法,其實是把電腦的價格安排由月租轉變成多用多付。IBM可以放棄要求用戶必須使用其供應的紙卡,然後以一個固定月租出租電腦給所有租客。相反,IBM可以完全免租機費,然後要求用戶必須使用其供應的紙卡,把電腦的租金「放進」紙卡當中,電腦的租金因而變成按用戶的使用量收取。
明眼人應該不難看出,蘋果把iPhone與電訊服務「捆綁」,然後與電訊服務公司按iPhone用戶的電訊服務收入分成的安排中,iPhone就是電腦,而電訊服務就是紙卡。手機不再以一部定價,而是按不同用戶使用手機的用量定價。
使用何種價格安排視乎不同安排的交易費用,也視乎隨不同安排而來的得益。需要留意的是,假如IBM認為電腦的使用量很高、或是蘋果認為iPhone會提高用戶的電訊服務的使用量,IBM和蘋果只要直接提高電腦和iPhone的價格便可,iPhone的高價可由電訊服務公司補貼。
因此,使IBM和蘋果傾向使用按用量定價的因素,不是用戶對產品的使用量高,而是用戶對產品的使用量差異很大。若然IBM和蘋果使用固定價格,價低則不能從高用量的用戶獲利,價高則趕走低用量用戶。這點,似乎跟市場上用戶對iPhone的評價甚為符合,部分人固然打算用盡iPhone的各種功能,部分人卻只視之為潮流飾物。
還有一點,就是分成協議談判的交易費用較高,因而使蘋果較為傾向只與一間電訊公司合作—亦即獨家銷售其實因為分成安排而起。
9 則留言:
Good. thanks for your enlightenment.
Bravo
这篇也贴过去了:http://chinaeconomist.org/archives/167.html
另外想请教黄老师,您认识苹果的销售策略是一种价格分歧吗?他们在实际上,确实是对不同的消费者收到了不同的钱,那么,这种“不同”可算作价格分歧吗?
kc,你的問題很好。
水餃在香港是按每隻計價,在內地則以每斤計(這是以往旅行的經驗,希望還未過時)。這樣不是其中一方實行價格分歧,因為無論以隻還是以斤計算價格,計價都是一視同仁,只是計價單位不同。
同樣道理,iPhone透過分成以通話時間計價,雖然iPhone的價格「每部」不同,但任可人的每分鐘收費均同,所以也不是價格分歧。如果iPhone是出租而不是出售,情況就易明得多。
IBM的個案也是如此,詳情可看張五常教授的《經濟解釋》卷二。
價格分歧的分析有趣,但往往被誤解,關鍵在於過重於不同價格而忽略產品的內容;例如餐廳對同一食物,在午飯跟下午茶時間的不同收費,就往往被誤認為價格分歧。
言則你認為今次iPhone的銷售方法我們應欣然接受嗎?
Yes or No?
找不到甚麼理由去限制供應者的銷售方法(暴力、誤導等除外),正如不會支持限制消費者的購買方式。
接受與否,就由消費者以行動證明,未敢越俎代庖。
"欣然"?
"找不到甚麼理由去限制供應者的銷售方法(暴力、誤導等除外)"
如果政府思維更趨向你的自由市場,李嘉誠應該好高興; 一般市民卻好'夠'興。
"正如不會支持限制消費者的購買方式。"
卻視而不見某些"供應者的銷售方法"正正在限制著消費者的購買方式!
市場必有買賣雙方,銷售與購買行為也是相互影響。
未提欣然,是故意。所謂"欣然接受"不知所云,購買是自願接受,但何謂"欣然接受"無從界定。
要付鈔的,消費者恐怕都不是"欣然接受";要是說一句不是"欣然接受"便不用付鈔,就更別提了。
"未提欣然,是故意。" 當然。
"所謂"欣然接受"不知所云," 不是吧? 你...
"購買是自願接受,但何謂"欣然接受"無從界定。"
那麼,任何奉公守法市民對政府的不滿也無從界定了! 難怪...
"要付鈔的,消費者恐怕都不是"欣然接受";"
欣然付鈔的消費者大有人在吧? 為甚麼在你眼中消費者如此不堪呀?
"要是說一句不是"欣然接受"便不用付鈔,就更別提了。"
有權獨立構買和免費也分不開! 真別提了。
FYI, iPhone not my cup of tea. 但我覺得它的銷售方法很討厭,很多人是被逼接受(contrast to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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