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

的士車租與租值

近日由短加長減引致的士罷駛的事件,使的士市場再成焦點,其中不少關於的士車租。的士市場受到牌照限制,牌照年期不限、自由轉讓,因此同時亦是投資產品。交通咨詢委員會年中發表的《的士營運檢討報告》提到香港的士市場七成租車司機,反映七成牌照持有人只作其包租公。

牌照持有人與司機分離,的士牌照租金(牌照一般連同車輛出租而簡稱車租)、牌價由是而生。由於供應受到限制,的士市場產生租值(economic rent),發牌之初,政府透過拍賣收取折現的租值,其後則由車租反映。假如政府決定收回牌照,自行出租,哪麼下一個問題便是如何分配牌照。要是透過拍賣、價高者得,這樣車租不變,只是從牌照持有人口袋轉至政府(當然,政府出資收回牌照,則只是左手交右手而已)。要是換上其他方式分配,租值成為無主孤魂,原則上租值會在分配過程中消散。

故事未完。香港的士市場除有牌照限制以外,車資同樣由政府限制。過高的車資產生的租值,可以給壟斷牌照的供應者以車租收取、也可以在的士等客、提供折扣時消散或轉移。如此情況下,即使沒有牌照限制和車租,租值只會於競爭之中消散。

對於的士的高車租究竟來自過少供應還是過高車資,未敢定論。只是政府牌照限制與車資限制使的士市場產生租值,衍生車租。不除牌照限制(當然,這個涉及道路交通問題)與車資限制,而只除車租,相信無助改善的士市場問題和司機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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