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

捆綁銷售損害甚麼人﹖

旅行社規定團友購買指定保險,消委會指為捆綁銷售,嚴加批評。捆綁銷售的謬誤,在於不明白產品或服務性質上就是不同投入的捆綁,而捆綁的程度往往是消費者的喜好與業界競爭的結果:這是為甚麼早餐捆綁了雞扒、火腿跟飲品而不捆綁甜品、亦是為甚麼新樓一般捆綁了雪櫃、洗衣機而不捆綁電腦、電視和燈飾。

即使根據消委會推崇備至的公平競爭法,捆綁者須有市場支配地位才會構成反競爭行為。可是,旅遊市場的競爭固然劇烈,幾間捆綁保險的旅行社也不見得是行內龍頭。消委會的論據恐怕就是捆綁銷售等於損害消費者選擇權這般單純直觀的想法,不過要是把消費者選擇權解釋為消費者可以對特定的供應者要求任何特定的產品服務的話,確是過猶不及。

這種捆綁銷售損害甚麼人﹖這才是真正答案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直斥做法(旅行社捆綁銷售旅遊保險)有問題,促請保險業監理處規管旅遊保險,應交由領有保險業牌照並受過培訓的保險從業員負責,保障消費者及業界利益

保險業總工會關心消費者還是業界利益﹖恐怕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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