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誰的公平競爭法﹖

歌手為其合約糾紛卻聘海外資深大狀助陣,被法官所拒。電台主持求教於公民黨余若微,聘用海外律師的限制是否應該取消,以開放市場使市民得享價廉物美的法律服務。余若微以為萬萬不可,認為有礙培訓有關人士。

公民黨諸君無不大聲疾呼要求制定公平競爭法,每論競爭大門打開的超市又無不咬牙切齒,惟及自身利益之事,卻能瞼不紅、耳不赤的以巧言令色維護。人性自利,把公平競爭托之於一小撮專家,何以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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