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

練乙錚說酒店專用地

練乙錚先生在《信報》以《莫非又是利益輸送的季節?》 評論財政預算。其中,有關酒店專用地的部分:

"......至於說酒店多一些,可令酒店房租下降,吸引多一些遊客,帶旺其他行業,但為什麼不直接優惠其他行業呢?舉例說,政府可按旅客訂房日數發給消費禮券,除更能刺激旅客消費意欲,令各行業直接受益之外,更是一個推銷香港的好噱頭。

  其實,政府津貼酒店地價,能否有效降低酒店房租價,也是一個問題。在市場本身自然平衡中,有某一定數量的酒店,無論這些酒店造價是發展商百分百自籌還是政府津貼,都不影響建成之後的酒店房租,因為租金與固定成本(包括建造成本)沒有關係,這是一年級經濟學的ABC。只有當政府津貼金額令酒店數量超越市場自然平衡,酒店房租才會有相對下降的可能。但政府為什麼要這樣大額津貼興建酒店,以至其數量超出自然平衡,則除了含混其辭,以「帶旺其他行業」這類高水份話語支吾以對之外,並無堅實解釋論證。旅發局及行政會議中與旅遊業有關的成員,有責任澄清而非重複此疑點。
"

5 則留言:

波蘿游 提到...

"例說,政府可按旅客訂房日數發給消費禮券,..."

練教授大概忘了要兌現消費禮券的行政費用。消費禮券必須包括所有消費行業,否則必招來不公的非議。如果包括所有消費行業,確認的行政費用必然是天文數字,可能接近銷售稅的行政費用。

以一般數字分析,如建酒店房租每日收一千,如建辦公室假設可獲千五,估計其中兩者地價相差為每天二百,即20%。

如果酒店旺季供應緊張,房租隨時漲到千五,如果有20%旅客卻步,因為千五房租,酒店業整體仍有得益,但本地就少了20%旅客,以一個旅客每天可花一千房租,再加三千:機票、購物、餐飲,相對於二百的地價差異,加建酒店,明顯有額外利益。

雖然計算十分隨意,我相信方向還是正確的
(相信政府有較確切的計算?!)

提到...

波蘿游君,同意練的建議行政費用可以很高,未必可行。

對於君之計算,不太看得明白,但意思卻是明顯;說穿了,其實也不過是低房租引來界外效益(即例子中的三千元)。

問題在於,大家似乎忽略低辦公室租金,同樣吸引海外企業來港,因而增加就業、採購,其中不也有界外效益嗎﹖假如我說這些海外企業每天的"消費"是五千,則從商業用地中撥出持定酒店用地,恐怕未必合理。

波蘿游 提到...



關鍵是那個需求彈性比較強:寫字樓,還是酒店。

以目前情況,應該是後者,即少數量的新建酒店,對緩和酒店需求有較大的效益

提到...

不太明白需求彈性對於"緩和酒店需求"的關係,酒店專用地是政府增加供應,價格下降是結果,而不是政府補貼特定價格。

酒店專用地的分析重點,不是政府應該將一幅土地限制為商廈專用地還是酒店專用地,而是政府應該讓市場決定這幅土地興建商廈/酒店(即現行做法),或是限制該幅土地只能興建酒店。

VC 提到...

"讓市場決定這幅土地興建商廈/酒店(即現行做法),或是限制該幅土地只能興建酒店。"

明,你令我想起某些信徒認為上帝很關心每個人每日每事。

地就是一塊,投得那地就是一個法人,賺盡就是那法人的思想主導,起酒店令遊旅業得益不是他的事! 賓館產生的社會問題更關人忍事。

市場並不是統一意志,事事關心的上帝!

P.S. 練先生有點誤導,經濟學ABC有教不同商品的Supply Curve形狀不同。酒店不是即起即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