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逐租的最佳示範

大量公共空間被「釋放」後,有團體立即舉行活動「宣示對公共空間的使用權」。這種活動,除了有助相關團體「揚名立萬」外,見不到對公眾使用公共空間有何作用。

公共產(common property),惟逐租(rent seeking)矣。衝突、使詐、被補,租值消散(dissipation of rent)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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