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 星期三

請幼稚園學券多走一步

幼稚園學券制將於今年九月開始的新學年正式推行,每名學童將獲得一萬元的資助(另加三千元作教師專業發展)。學券制給予學生和家長選擇權,促進市場競爭,迫使學校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提供令學生和家長稱心滿意的教育服務,以學券制資助幼稚園教育遠較政府直接辦學優勝(當然,應否以公帑資助學前教育仍然值得深思)。可惜現行幼稚園學券在可用性方面設限,只適用於一定學費以下的非牟利幼稚園,令學生、家長手上的選擇權大打折扣。

公帑不應資助機構牟利看似合情合理(奇怪的是,所有政府開支、綜援都沒有規定用於非牟利團體提供的服務),但史密斯(Adam Smith 1723-1790)卻早已告知美味的晚餐不是來自屠夫和麵包師傅的仁慈之心,而是他們的自利動機。同樣道理,優質的教育也不需要出於辦學團體「不牟利」的高尚情操。盈利、名聲和善心均可為提供良好教育的動力,若以學生為本,實在無須尊善心而賤盈利。利用公帑令營運幼稚園變成「無利可圖」,對教育質素又有何益﹖

非牟利幼稚園不需考慮盈利,理應較「牟利」幼稚園更具成本優勢,而市場上仍然存在「牟利」幼稚園,正是反映唯利是圖的「牟利」幼稚園提供了非牟利幼稚園所沒有的價值(更加正確的說法是,「牟利」幼稚園所牟之利其實是經營者營運能力的收入)。畢竟消費者關注的只是「物有所值」,服務提供者是否牟利、牟利多少從來不在考慮之內。既然政府資助的目的是鼓勵學童接受更好的學前教育,盡可能擴大市民的選擇才至為重要。

對可以使用學券的幼稚園設定資格限制,無疑是為政府干預留下一道方便之門,讓母語教學等種種教育政策從官員的辦公室走進學校課堂。教育政策的問題,往往不在於政策的設計與內容,而是由於訊息費用高昂,政策逼不得已地需要劃一在所有(或近乎所有)學校實行。以母語教學為例,政策確實有利部份英語能力較低的學生學習,但亦減少學生接觸英語的機會,令部份學生的英語能力因而下降,利弊因人而異。官員資訊有限,根本無從決定多少間學校應以母語教學,對於某間學校應以哪種語言教學的分配問題更是束手無策(最後只可以使用一些模糊的準則,造成學校爭相「尋租」)。相比之下,唯利是圖的經營者透過市場競爭,對學生/家長不同教學語言的需求無不「照顧有加」。即使部份經營者粗心大意忽略需求,學生憑著手中的選擇權,仍然不難在市場中找到合適的「安身之所」。計劃經濟難以應付市場千變萬化的資訊,因為缺乏靈活性而失敗,社會卻為此付上沉重代價;「計劃教育」的教訓,無非同出一徹。

幼稚園學券對未來大、中、小學推行學券有著示範作用,對香港教育制度意義重大。撤去現行對幼稚園學券的限制,擴大學生家長的選擇、增加市場競爭,這樣的一小步,將會是香港教育改革的一大步。

7月4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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