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4日 星期六

活雞過夜的經濟考量

禽流感重現,政府再次殺雞,同時考慮要求雞販不留活雞過夜。對於政府的要求,業界以成本問題反對。欠缺公共衛生的專業知識,但認為政府不妨從經濟因素方面出發,讓業界自行決定是否容許活雞過夜。

現時政府並無強制雞販不留活雞過夜,一旦發現禽流感,則由政府殺雞並賠償雞販。日後假如政府要求雞販不留活雞過夜,相關成本便由雞販承擔。由此可見,有關要求實際上是把防止禽流感的成本從政府轉移至雞販,雞販反對完全不難理解。

有關要求其實可以由強制轉成選擇,即雞販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保留活雞過夜(當然需要某形式的登記),但日後禽流感再現、需要殺雞之時,保留活雞過夜的雞販將不獲任何賠償。這樣一方面可以增加雞販贊成不留活雞過夜的誘因,另一方面也促使決定保留活雞過夜的雞販,更加注重場地清潔衛生,減少發生禽流感的機會。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