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9日 星期四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競爭法的考量
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侵吞、抬價、免債
侵吞救災物資是盜竊,於此時期更屬可恥,理應嚴懲。可是,災區物資短缺,應以積極增加供應為先,政府與善長捐獻以外,利用價格吸引全國物資流向災區亦為必要。如此一來,政府與善長在盡力保證貧者的需要以外,這些「唯利是圖」的商人亦可滿足一些財政能力較佳的災民旳需求。在政府與捐獻未能解決災民需要的情況下,禁止抬價完全無助平抑災區需求。
另外,中國銀監會要求,銀行對於借款人因四川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帳並及時予以核銷。安排的用意並非更準確評估銀行資產,而是減輕災民的債務負擔。當然明白在大災難之下,政府減輕災民負擔的用意甚好,但安排無可避免會減低中國地震保險的發展,甚至內地銀行對地震帶物業/民眾的貸款態度。
免債可害民,其實是孔子提出的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 《吕氏春秋》‧卷十六察微篇
受牛拯溺眾、拒金則無贖,孔子對於人性觀察應不下於史密斯。
2008年5月23日 星期五
2008年5月21日 星期三
《競爭法》的歪理﹖
"號稱信奉自由經濟的人,卻說不應訂立維護自由競爭的法例,這本身就是先天性的矛盾。"
如果信奉自由經濟的人,對於以維護自由經濟、促進公平競爭(王岸然先生或許忘記了,這條是公平競爭法、不是自由競爭法)為名的法例,不加思索便加以支持,這些真的只是「號稱」信奉自由經濟的人。相信反對廿三條立法、質疑淫審條例之人,不全是想分裂國家或是淫穢之人吧﹖
文中又指
"法例原意固然是保護小企業的競爭空間,卻被說成會迫害他們,這是歪理論的表表者。既是中小企,By nature就根本沒有壟斷的能力,By nature就只可以做原告。"
似乎王岸然先生並未細讀咨詢文件,不知並非只是具有壟斷能力的企業或具有壟斷效果的行為才受監管,而是任何企業具有「嚴重削弱競爭的目的」的協議均為犯法;部分如操控價格等行為都會被假定為具有嚴重削弱競爭的目的。王岸然先生也許不知甚麼是unintended consequences.
對於曾淵滄先生的文章,他認為
"他(曾淵滄)說報販公會發通告要求販商要以報紙上的訂價賣報,不要自行減價,就是犯法;又說去年紥鐵工人聯會要求加薪而發動罷工,又是犯法。將工人的集體談判權與「操控價格」相提並論,不是無知而是有心張冠李戴。報販公會根本不是訂價者,又何來價格的「操縱」能力?「操縱」者只能是有實質控制價格能力的大財團,而不是為生計而提出卑微要求的人。"
原來集體談判權不是為求操控價格、表面上沒有定價能力的人提出的加價協議(或是卑微要求)就沒有削弱競爭的目的﹖如此說來,隨便找個甚麼研究組織定期卑微要求一下,繞過《競爭法》豈非「易過借火」﹖
2008年5月18日 星期日
保護主義‧干預‧糧價
"根據世貿組織規定,日本每年必須從國外進口約77萬噸稻米,其中半數進口米來自美國,其餘主要來自泰國和越南。如果要把些庫存米賣到國外市場,日本必須先徵求進口國同意。由於日本是稻米自足的國家,為保護其國內稻農,日本都把這些進口稻米存放不用,等到品質惡化,才賣入日本市場當牲畜飼料。"
"......日本的龐大稻米盈餘暴露出世界大米市場,因重重的貿易限制,已造成嚴重的供求不均及浪費的現象。 "
保護主義固然有礙分工、促進生產,可是世貿的硬性入口規定,無助打破保護主義之餘,反而加劇供求失衡、推升糧價。揠苗助長,不可預期之後果乎﹖
2008年5月15日 星期四
方卓如的救災哲學
"當一個地震災民,埋在瓦礫當中,呼天搶地,叫渴嗌痛,週遭的學者專家,一方面研究人體在缺水幾多日會邁向死亡,同時討論災民眾多,究竟應否分次序,先救老弱傷殘,還是年輕力壯;又或者因為政治正確,要將少數民族全面拯救,表示對保留他們的文化香燈,不遺餘力。講呀講,被壓在瓦礫的災民,都已經在一片專家討論研究聲中一命嗚呼。"
說過反對最低工資,不是基於甚麼倫理道德、意識形態,而是作用成效(甚至反效果)的問題。方卓如的救災哲學,大有為求加速挖掘,不顧後果使用重型機械之意,為了表面上「做了事」而置災民性命於不顧。
龔生以會計界別出戰立法會,當選之日,恐怕就是業界推行最高工時之時;龔生,原來無非是另一個譚香文。
2008年5月8日 星期四
2008年5月3日 星期六
林行止的自白
"讀了海耶克 的《自由的憲章》才恍然大悟,蘭德的桃花源跟馬克思「各盡其能、各取所需」的 地上天堂一丘之貉而已;兩者的終極目標雖則南轅北轍 —— 在蘭德的理想國裡人 人自私自利而社會和諧富足,在社會主義的烏托邦則人人無私奉獻而一切天天向上 —— 可是其出發點則如一,那就是嚴復說的「強物情,就己意」;無論是蘭德或 馬克思都蔑視生活現實,追求他們的理想則必然不擇手段,踐踏扭曲人性,竊瀆人 的尊嚴。"
從來不是甚麼主義的信徒,主要相信的是價格分配(張五常教授所說的,「千規律,萬規律,經濟規律只一條」)及個人選擇;個人選擇,包括個人自願放棄部分選擇權利,公司的組成便為一例。
制度的選擇,從來不是追求烏托邦,只是在考慮交易費用之下,兩害取其輕;反對政府干預,主要也非認為市場可以得出一個完美無瑕的結果,而是不認為政府在相關方面有任何交易費用的優勢。
我們都浪費不少時間尋找餐廳,中央為各人安排特定用膳地方可以減少「浪費」。問題在於,政府如何得知各人喜好﹖掌握喜好的成本又是否較自行尋找所「浪費」的時間為少﹖
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美心「港女」與公平競爭法
少有留意網上新聞,遺憾未能一睹該片。只是深覺各個政黨未有以此事例,以公平競爭法替「港女」申冤,實在奇怪也哉。要知公平競爭法一旦落實,只有六寶飯而未有墨魚飯,明顯是干犯「綑綁銷售」之天條,「港女」只需輕按電話鍵盤,則美心上下無不懾服,根本毋須與幾個職員多生事端。
反對最低工資
電視節目剛以《一百萬人的故事》為主軸,帶出貧窮人士的苦況,這個題目肯定不受歡迎。只是眼看相關的一個論壇,參與者對香港的貧窮問題進行激情控訴過後,便欣然接受最低工資作為解決在職貧窮的良方,這種以激情包裝、跳過理性討論的發展實在使人憂心。
貧窮人士境況艱難,助貧解困之心人皆有之;問題在於,助貧解困是目標、最低工資為方法,應否助貧解困與最低工資能否助貧解困互不相干。以社會應該助貧解困支持實施最低工資,其實是偷換論題。
反對最低工資的原因簡單不過,便是就業市場逃不過需求定律,人為設定的最低工資,必然以減少就業機會作為調整。《信報》練乙錚先生的反證說得清楚明白,「試想,如果立法增加工資能增加就業(或者起碼不減少就業),則政府只需立幾個法,人民便可豐衣足食,既不愁失業,薪金又會增加,人民購買力加強,公司多賣貨,利潤上升,老闆發財,這一切都不費吹灰之力,可謂一步登上天堂」。
猶記得在《一百萬人的故事》中,一位老伯以賣蕉為生、生活貧苦。面對如斯境況,假如政府立法為老伯設定一個最低蕉價、限制老伯的賣蕉價格,這樣究竟是幫助、還是「趕絕」老伯﹖即使在論壇之中,其中一位任職家務助理的母親在訴說苦況時,也曾提及市民在通脹壓力之下,把僱用家務助理清潔家居的次數,由每星期一次減至每月一次。假如政府立法為家務助理設定最低工資、變相提高清潔家居的費用,又怎能不把市民僱用家務助理的次數再為減低、甚至棄之不用﹖
將最低工資的討論訴諸民粹,即如格林斯潘所說的「單式簿記」(single-entry bookkeeping)思維,難免會認為工資過低的解決方法便是人為地提高工資,忘記社會各種現象環環相扣,更高的工資終以減少的就業機會償還,而在最低工資的限制下,技能較低與年紀較大的僱員更是首當其衝。
利用市民對於現存貧困的激情,誘之以最低工資故事上半部的願景,卻不以理性討論打開故事下半部的結局,實在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刊於5月1日蘋果日報論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