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美心「港女」與公平競爭法

近日一段有關美心「港女」與燒味阿叔的事件,成為城中熱話。事緣一名女顧客光顧美心快餐,欲購一客墨魚飯,收銀告之墨魚飯不能單購,惟六寶飯則兼而有之。女顧客深感不滿,繼而投訴,得經理調停後得嘗所願。其後,女顧客因事與燒味廚師再生齟齬,女顧客忿而以手機錄下燒味阿叔,一心打算在網上揭露其「惡行」。誰知影片上載之後,反而引來不少人士對「港女」行為口誅筆伐。

少有留意網上新聞,遺憾未能一睹該片。只是深覺各個政黨未有以此事例,以公平競爭法替「港女」申冤,實在奇怪也哉。要知公平競爭法一旦落實,只有六寶飯而未有墨魚飯,明顯是干犯「綑綁銷售」之天條,「港女」只需輕按電話鍵盤,則美心上下無不懾服,根本毋須與幾個職員多生事端。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香港好像沒有反壟斷法?!!

提到...

申冤者,搖旗吶喊是也,毋須動之以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