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0日 星期日
美麗有罪﹖
相反,位於港島的景賢里,基於其歷史價值及外觀,政府卻可只以兩天時間將其列為暫定古蹟,禁止業主在十二個月內進行工程、某程度上亦使物業難以買賣。同途而殊歸,是政府以至壓力團體重物而賤人,還是她們認為勞動力跟物業的私有產權有所不同﹖
不反對保護私有古蹟,但由政府以行政措施、列為暫定古蹟作手段,動輒限制業權來救火,相信不會有理想效果。假如建築物存在「保留價值」,正途便是將之以市價收購。以公帑收購古蹟可以是方法之一,問題是應由誰人評定古蹟、又由誰人確定古蹟的「保留價值」較其「保留成本」(即用於收購的公帑)為高﹖讓只懂收信而不懂跟進的官員統籌其事,結果恐怕也必然「不夠敏銳」。
在自由市場中,所有產品及服務的存在價值,都不是由政府官員、而是由全民評定的。評級的方法,是市民以鈔票對欣賞的產品投下一票。用於私有古蹟,團體可以保留古蹟為號召,向市民籌募資金收購古蹟保育。不然,保育團體、甚至商業機構亦可先行融資收購古蹟,然後將之開放予公眾參觀,再以市民和遊客的門票收入,償還債務、利息及支付古蹟維修費用;只要市民認為古蹟的「價值」高於收購成本,此法並無不可。這些做法,既能讓全民參與評定古蹟(當然是以鈔票),更能避免部分人士對保育口惠而實不至。
以景賢里為例,市民是否願意以四億保留﹖長春社數年前曾為保留景賢里而向市民進行的募捐,該社代表早前在出席城市論壇時,卻表示當年連六百萬之數也未能達標,不知這是否市民的答案。
兩個業主為其居所大興土木。一個業主花盡心思、請來名師設計,建成後還租借予電影工作者在其地方拍攝;另一個業主則甘於平凡,以城市中千篇一律的設計興建。若干年後,平凡大屋業主的子孫安居樂業,改建變賣悉随其便;特色大屋則在改動一刻被列為暫定古蹟,業權受盡限制,子孫還要受盡口誅筆伐。這是個怎麼樣的故事﹖難道是美麗有罪﹖
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
勞工市場的鑽石與水
所謂「值高價低」的問題,也發生在鑽石與水上,亦即所謂鑽石與水的矛盾(diamond-water paradox)。鑽石看似沒用,價格卻十分高昂;水為人之必需,價格卻相對便宜。難道連水的價值也遭「剝削」了﹖事實是,物品(包括勞動服務)的價格是其邊際價值(其他收費安排可能有所不同,在此不贅),因此不單取決於其內在價值,同時亦受供應影響。完全無用之物,供應多少也不值一文。不過,即使如陽光、空氣、水等維持生命的重要之物,充足的供應可以大大減低其邊際價值和價格;極端之處,可使「重要物品」同樣不值一文。物無常價,唯有供求;同份量的水,在缺水的沙漠之中,則不一定較鑽石便宜,物以罕為貴也。
同樣道理,無論工作如何「專業」,薪酬也不能離開有關行業人手的供求情況。以社工和扎鐵工人為例,「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先生,早前於《論壇》發表的文章中指出,「近年社工系的畢業生大幅增加,造成社工人手供應過剩,社工根本沒有議價能力。現時一萬三千名註冊社工中,只有九千名能夠執業」,而據聞建造業工人的失業率也高達百分之九。現在相關行業的薪酬,難於市場中自動上調的原因,看來也是離不開供過於求這個簡單的道理。
明白鑽石與水的道理,理解社會無意貶低其工作價值或辛勞、「偏低薪酬」無非是願意提供相同服務的同工太多所致,要求加薪人士的怨憤或許可以少一點,視加薪為理所當然的感覺也可以放輕一點。事實上,科網泡沫爆破以後,對資訊科技專才的需求減少,不少資訊科技專才轉職至其他行業;他們在獲得更理想薪酬的同時,亦間接令社會寶貴的人力資源,在經濟環境轉變下得以重新分配。由此可見,尋求更好待遇之法,「專業」可能不及「轉業」。畢竟,水難成鑽,職業卻是可以轉的。
市場供求所決定的價格,使買賣雙方各取所需,互相得益。相反,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以非市場手段強行抬高的價格,是海市蜃樓、曇花一現,高於市價的得益最終也會耗於其他競爭方式上。「八折的士」的現象,相信已經清楚說明了吧。
2007年9月19日 星期三
莫把港交所作田亮
蘇偉民教授早前在《經濟日報》撰文,認為不應以「陰謀論式的猜測政府的增持目的」,應該「接受這是香港金融布局藍圖的一步」,有助香港「和內地的金融市場增加融合」。
政府是市民的代理人,外匯基金是公帑、更是保衛香港聯繫匯率的支柱。現在政府動用公帑入市,開宗明義表示「並非純粹為投資」,但真正原因卻只以「希望以股東身分推動交易所的工作,及加強與內地在市場的融合」含糊其詞,引致市場上對增持目的出現多種猜測、莫衷一是。即使市民或評論者,不對政府舉動作「陰謀論式的猜測」,要求政府清楚詳細交代動用公帑的理據,絕對是合情合理;要不然,審計署應可關門大吉,而應科院的十八萬「顧問費」,市民也大可當作是「應科院風水布局藍圖的一步」。
現在港交所是香港僅有的證券交易所,很容易令人誤會「收購」港交所是「推動金融發展」所必須。事實上,證券交易所與街市無異,同是為了減低買賣雙方耗於搜尋對方的交易費用而設,並非必然以一所機構包攬其事;香港以往曾有四間交易所並存的時代、美國也存在多於一間交易所。現在港交所的「獨市生意」,是由政府以法例確立。資訊科技發達,香港的確可能只能容納一間證券交易所,但以法例—而非市場競爭所促成的壟斷,無從證實這個假設。可況,競爭下的市場倖存者,以質優價廉取勝;面對隨時可能出現的潛在競爭,又必須保持質素及檟格上的競爭力,這亦非人為壟斷所能達到。由此可見,開放競爭、以質優價廉的服務吸引全球資金,這才是「香港金融布局藍圖」重要的一步。
中國國內以至其他地區的企業選擇來港上市,無非是香港的完善法制、穩定政策、資金自由流通等因素吸引大量國際資金,使企業對透過在這個國際金融中心上市增加知名度、改善管治,趨之若鶩。放棄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反而希望以行政主導的手段與內地金融市場加強融合,從而推動金融發展,恐怕是捨本逐末。
想起田亮,一個憑藉其體育成就加上俊朗外表,使廣告及演藝界趨之若鶩的年輕運動員。後來,他為了全力投身演藝事業,影響了以多年艱苦操練換來的體育成就。結果,缺乏體育成就作支撐的知名度急遽下滑,田亮當不了明星、也做不成運動員。田亮的路是自身的選擇,港交所的路,又應由誰來決定﹖
修改版9月19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9月18日 星期二
幼稚園學券的高考常識
開始懷疑,出高考題目的人是有心跟政府開玩笑。抑或是,政府近來的政策,真的是經濟學很好的反面教材﹖試試(c),看來廷有趣。
(a) The proposed school voucher system in Hong Kong kindergartens prohibits the schools receiving vouchers from turning into money-making organizations, i.e. schools receiving vouchers must b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What would you expect the key differences in kindergarten performance to be, whether or not money-making is allowed?
(b) The government has said that the voucher system is not meant to help school owners make money for themselves. Could schools make profit through the cash-convertible vouchers under competition, if money-making is allowed? Could they earn rent?
(c) Suppose, instead of subsidizing education through the voucher system, the government passes a law, forcing parents to pay fully for their children’s schooling. Would you expect better or worse students to be produced when the schooling is fully financed by parents, as compared with that of the voucher system?
2007年9月5日 星期三
解答:禁煙的高考常識
(a) The student is expected to run down the standard divergence-between-private-and-social-costs argument and show how society may gain or lose as a result of this new law.
It is virtually impossible to show whether the social gains are greater or smaller than the social costs in this case, because there is no guideline to properly estimate these gains and costs. When people are not asked or not required to pay, as they do in the market, any such estimate is not reliable.
(b) The relevance of the Coase Theorem here is that if the right to smoke or the right of not getting health damage from smokers is clearly delineated, then market transactions between smokers and non-smokers would occur to settle the divergence. However, given the presence of transaction costs—in this case very high indeed—such market transactions would not occur. The outstanding students, however, would perhaps point out that some restaurants choose to allow smoking, while some prohibit smoking, based on their respective judgements on whichever smoking policy would generate a higher income. In this case, the divergence between private and social costs would in fact be handled through the market, requiring no imposition of the no-smoking law.
(c) The government’s defence must be the costs of no driving being higher than the gains from no emissions. However, since such estimates are also virtually impossible, whatever the government says would have more to do with politics than economics. No politicians in the present world could expect to survive in their positions if they advocate a law prohibiting driving.
轉載自張五常教授blog
2007年9月3日 星期一
子女的事,誰負責﹖
貝加(Gary Becker, 1930 - )在其《家庭論》(A Treatise on the Family, 1981)中,曾把經濟學「融入家中」,為生兒育女進行經濟分析,。養育子女不是易事,即使不一定需要電視廣告所說的四百萬,由此而來的日常開支、家務、減少甚至放棄工作時間等等投入,肯定所費不菲。投入浩大,必有所值。生兒育女的「回報」,可以是中國人所說的養兒防老(投資性的),也可以單純來自看著子女成長的滿足,亦即中國人所謂的弄兒為樂(消費性的)。投入成本與所得「回報」的變化,影響著生兒育女的決定,。
莫論生兒育女是否一個經濟計劃,在現今社會,相信無人反對生兒育女是一個有計劃的決定。除非其間突逢不幸,否則父母能否抽空照顧子女、經濟能力能否負擔僱用傭人、家人親屬能否相助等等,應早在決定生兒育女前便能預見。因此,以避免依靠綜援、父母均需在職工作,作為獨留子女在家的理由,進而要求政府加大資助托兒服務,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至於資優兒童的培訓問題,則要回到政府資助教育的理念。要求市民接受免費並強迫的基本教育,並不是政府(或納稅人)對提供教育有必然義務,而是這樣有助市民「知書識禮」、認識社會慣例、規模,減低社會交易成本。至於再進一步,對於能增加自身「謀生能力」的人力資源投資,應否以稅款資助,則有商榷餘地。畢竟,人力資源的定義是多方面及不斷更新的,政府實難照顧周全。對於天資有缺憾的小童,基於社會道德,或許應對其加大支援;對於天資優良的神童,是否應該以稅款、貧病者的福利,代其家長「投資」,則值得深思。
資優生及其家長的無奈,相信來自教育選擇的限制多於資助的多寡。政府直接資助的學校,從來趨向單元(官員的訊息費用奇高也),恐怕即使多辦幾間「資優學校」也難以滿足資優所需的多元發展。與其讓官員以一套規則推動資優教育,不如以學券制開放教育市場,讓市場參與者各出奇謀滿足資優生/家長,也讓家長對其資優子女的額外投資付鈔。
市民經常有錯覺,以為政府是「獨立人士」,故此爭相爭取利益。事實卻是,羊毛出自羊身上,「完善的退休保障」變成費用高昂、投資限制煩多的強積金、「全民享用的醫療制度」亦可能變成懲罰健康的「強醫金」。再來要求政府加大資助有關子女的服務,恐怕要供「強子女金」的日子不遠。
修改版9月3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9月1日 星期六
謝謝梁建雄
梁建雄提出「近年社工系的畢業生大幅增加,造成社工人手供應過剩,社工根本沒有議價能力。現時一萬三千名註冊社工中,只有九千名能夠執業,因此即使機構付出更低的工資,仍然會有人應聘」,正正反映整筆撥款下的社工工資,是由市場供求所決定。在社工供過於求的情況下,再提高社工薪酬,只會令修讀社工系的學生進一步增加,造成惡性循環。
既然市場供求下,社福機構能夠以現行工資聘請足夠人手,為何要強迫機構提高工資﹖將資源放在其他地方不是更好嗎﹖重申一次,市民稅款應該用來提供社福服務,不是聘請社工;社工是提供社福服務其中一個因素,但不是所有。
社工可能自覺生活水平「不合理」,但市民—包括在科網泡沫爆破後的資訊科技的專業人士,都是靠自已,而不是靠政府改善生活的。
其他相關文章:社工們,認清向誰爭取加薪 、社工,你認甚麼!、身為社工我認了、社工們,認了吧!
梁建雄:「同工同酬」嚇怕人
部份社工薪金低三成
首先,今次社工工會「同工同酬」的訴求,並非指所有社工的工作性質一樣,因而應該收取相同的薪金;訴求的背後,包含的其實是一個廣義概念,意思指整筆過撥款推行之前,所有社工,不論是在政府或志願機構任職,都會因應其學歷、職級及年資,獲得相同的薪金待遇。但在整筆過撥款推行之後,政府對志願機構的資助變成了一整筆款項,政府不會規定機構如何使用該筆錢,機構因而可以自由調整員工的薪金,令相同學歷入職的社工,薪金可能不同。
據社署內部消息稱,當日署方推出新的資助方式,原意只是希望簡化津助的制度與程序,政策背後並無惡意。消息人士並稱,在新資助制度之下,大部份機構依然緊跟公務員社工的薪酬表發薪,機構的財政仍可以保持健全。事實上,根據社聯提供的資料,現時整個志願機構界別,滾存了差不多十八億元盈餘,大部份機構卻仍然拒絕給予旗下社工與公務員同業相同、或至少相近的工資,導致部份志願機構社工的薪金,低於同年資公務員同業30%以上。這情況實在令筆者十分疑惑,究竟工會將今次行動的矛頭單一地指向整筆過撥款制度,對機構的角色與責任卻絕口不提,是否正確?
源於機構「出手」太低
有說,志願機構預留大筆撥款作儲備,目的是「積穀防飢」,以保障機構的財政穩健,及補貼部份年資深的員工的薪金支出。但究竟多少才叫夠?還是如某經濟學授所說,社福機構根本不擅理財,所以要「好天收埋落雨柴」?
又有說機構扣減社工工資,主要是希望騰出資金去開辦新服務,以幫助更加多的市民。然而,若機構付給一名學位社工的工資低至一萬二千元,足足比新入職的公務員同業低五千元,在經濟氣氛改善的情況下,社工又怎會專心在崗位上為服務獻盡全力?
再有說機構財政短缺,是因為政府在過去數年,透過資源增值計劃,削減了機構每年9.3%的資助。但若以剛才一萬二千元月薪的個案作例子,即使將其薪金增加10%,金額亦不過是一萬三千二百元,仍然與公務員同業的距離甚遠;亦即是說,即使政府發還這9.3% 的資助給機構,因為機構原本的「出手」太低,其社工仍是不可能與公務員同業「同酬」。
未能享合理生活水平
由於政府的育規劃失誤,近年社工系的畢業生大幅增加,造成社工人手供應過剩,社工根本沒有議價能力。現時一萬三千名註冊社工中,只有九千名能夠執業,因此即使機構付出更低的工資,仍然會有人應聘。加上大部份讀社工系的學生都對社福工作有理想,即使薪金低,入行的人仍是很多,變相造成了經濟學上的「非彈性供應」(inelastic supply ),令機構無動力提升社工的薪酬。
今次事件最令筆者詫異的,是社工們沒能像公立醫院醫生一樣,得到大部份市民及政黨的支持。究其原因,除了是社工的專業形象低落外,相信「同工同酬」的口號亦嚇怕了不少人,令人誤以為社工鼓吹大鑊飯制度。然而,以扎鐵工人為例子,他們多年來都是由勞資雙方共同商議出一個標準薪金待遇,一直以來行之有效,亦不見得工人對工作不投入或不認真;今次他們上街,只因他們認為自己收取的薪酬,再不是一個合理、充足及令他們覺得有尊嚴的薪酬。
社工們今次的訴求亦一樣。一個合理的薪酬配套,不但是尊嚴的所在,亦是現實的問題,雖知社工也是凡人,一個新畢業的社工,萬餘元的工資,減去每月償還讀大學時欠下的政府貸款、給予父母的家用、薪俸稅等等開支後,生活水平根本就低如低下階層,如此一來,社工又如何配稱、敢稱專業人士?造成今日的局面,政府固然責無旁貸,社福機構也實在需要自省與交代。
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 梁建雄
轉載9月1日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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